MOIO379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縣治所在地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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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91
案件id
MOIO3791-2-005-608e5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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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七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三年十月四日八三府建四字第一六二八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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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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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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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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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