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801-審議事項-第一案:福建省政府函為金門縣政府變更金湖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道路用地為學校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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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801
案件id
MOIO3801-4-008-481f3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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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金門縣都委會第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福建省政府八十三年十月七日(八十三)閩二建字第二八三三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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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位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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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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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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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