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85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竹北(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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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851
案件id
MOIO3851-2-003-14625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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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係繼續審議本會上(三八三)次會議審議未決之逾期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中,有關楊○德先生建議廢除竹北市府前段八三六地號等土地之八米計畫道路,變更為住宅區部分,以及范○雄君等逕向本部陳情請重新規劃竹北豆子埔溪整治工程徵收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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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查,楊君多次函請本部准予其列席專案小組及大會說明,以維權益部分,本部業分別函復准予列席大會說明有案,特併案提會討論,並通知楊君列席說明。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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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請台灣省政府併本會第三八三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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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楊○德君陳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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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本案係屬本計畫案細部計畫道路規劃檢討事項,不屬於本次主要計畫通盤檢討範圍,依法係屬地方政府權責,不予採納,並請台灣省政府轉知妥予錄案,暫緩系爭土地計畫道路徵收作業,納入本計畫案細部計畫通盤檢討併案妥予檢討,以維楊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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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范○雄君等陳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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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本案涉及變更編號十四號擬變更部分農業區為行水區部分,該案業經本會第三八三次會議審決:「一、查本案係屬配合河道改道整治工程需要,應變更為『河道用地』,以符規定。二、其餘照案通過。」有案,本案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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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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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照台灣省政府、新竹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意見及該府八十四年五月九日八四府建都字第六八○二○號函研提之補充資料修正通過,有關本計畫區內除已發布實施細部計畫者外,其他地區比照竹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