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1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變電所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911
案件id
MOIO3911-2-002-ad9fe7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八七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八月七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五八二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附帶條件應修正為:「請台電公司採地下化構築並加以綠化,地面以台電公司興建計畫建築物高度三層樓為限及得作多目標使用,興建時應依法申請建照」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