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6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住宅區,部分住宅區為自來水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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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961
案件id
MOIO3961-2-002-e02af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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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九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六五五○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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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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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變更機關:台北市政府(自來水事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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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訂正及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中和秀峰街南側中和加壓站東北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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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訂正及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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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