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96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社教用地(供興建托兒所使用))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961
案件id
MOIO3961-2-003-26adf7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九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四年十二月七日八四府建四字第一六七六○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