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1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不含龍井鄉部分)(部分住宅區為醫療專用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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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11
案件id
MOIO4011-4-004-74650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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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一九、五○二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八五府建四字第四一四三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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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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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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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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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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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及附帶條件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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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蔽率修正為不得大於百分之四十,容積率修正為不得大於百分之四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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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時,應配合地方需要,另行協調訂定回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