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41-審議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仁武部分)(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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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41
案件id
MOIO4041-4-011-a9944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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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八月廿三日八五府建四字第一六二○九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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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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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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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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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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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部分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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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二案,擬就位於四號道路南側、前以附帶條件方式通過變更之二八‧八九公頃市地重劃區,於本次通盤檢討案適度修正其公共設施用地比例乙節,原則同意。惟為避免未來衍生依大法官會議第四○六號解釋文及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但書規定適用疑義,致本變更案將面臨准否核發建照之兩難問題,應請台灣省政府督導高雄縣政府,切實於本計畫檢討案發布後兩年內,依法完成開發,以維公共利益與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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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開展覽期間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二案:高楠基督長老教會代表戴秋堂君,建請變更農業區為宗教專用區乙節,同意高雄縣政府本(八十五)年九月十一日八五府都字第一七四六四二號函報本部,有關該教會已於民國六十三年向該府民政局登記有案,及檢具該筆仁武鄉五塊厝二二四─八三號(面積○‧一一六一公頃)土地同意書等補充資料,並請於本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內增列該專用區之管制規定,以資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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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本計畫前於七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發布實施之部分農業區變更為特種工業區及行水區之個案變更內容部分,請納入本次通盤檢討案內,並將該行水區名稱統一修正為河川區,以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