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41-審議事項-第八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灣子內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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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41
案件id
MOIO4041-4-014-bb81f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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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第一九一、一九五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八十五年八月十六日高市府工都字第四二○四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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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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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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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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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異議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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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退請高雄市政府就左列各點之基本課題補充說明資料到部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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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計畫區如依本次通盤檢討案內容實施容積管制後,可容納人口約為計畫人口之二倍,且未配合檢討提升其公共設施之數量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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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計畫區計畫人口顯欠合理,公共設施用地嚴重不足,將如何有效改善都市環境品質?二、本計畫區擬實施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並未配合明定各使用分區之允許或禁止使用設施項目、核准程序、審查基準,因此,在未配合檢討修正「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之前,本計畫區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顯然無法落實執行,亟待重行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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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計畫區擬劃分之住宅、商業使用分區容積管制方式,因缺乏基地合併鼓勵性質,建議參考台北市實施容積管制模式檢討修正,以資周延並臻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