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6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配合捷運系統木柵線工程變更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畫案』中麟光站交通用地(交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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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61
案件id
MOIO4061-4-003-bf8d7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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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四○五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府都二字第八三○二五四○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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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大眾捷運法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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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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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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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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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經本會第三七四次會議審決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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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予保留,並請台北市政府轉知該府捷運局就本案計畫背景始末,基地選定、停車需求、容積計算,以及擬變更『交九』交通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增列住宅使用項目之理由等,研提補充說明資料到部後再行提會討論決定。」七、嗣准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八三北市捷五字第八三一七三八九號函送補充資料到部,經提本會第三七六次會議審決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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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退請台北市政府就本案變更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強度之估算、土地使用項目適宜性分析、交通衝擊影響評估、停車需求及改善、適用法令依據、事業及財務計畫等詳予查明評估分析研提具體資料後,再行提會討論決定。」八、頃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五年十月九日八五府都二字第八五O七三八一六號函送補充資料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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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台北市政府所提都市計畫報告書應適度納入計畫書規定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