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7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楊梅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信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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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71
案件id
MOIO4071-4-006-b1ced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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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一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十一月六日八五府建四字第一七○五四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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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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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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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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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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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部分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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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切實依台灣省都委會附帶決議:「將來申請建築時,東側應自基地境界線退縮十五公尺指定牆面線,退縮部分不得有任何建築物,並應作公共通行之道路使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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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此外,本案因屬農業區變更使用性質,並應比照內政部研訂中之「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草案)」規定之精神,於基地周邊自行留設一定寬度之生態綠地或退縮建築,且其寬度至少須在十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