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091-審議事項-第一案:內政部逕為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行水區及機二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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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091
案件id
MOIO4091-4-004-b6863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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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交通部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交總八十五(一)字第○○五五○─九一號函為該部國道高速公路局為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中山高速公路新竹─員林段拓寬工程」需要,爰依「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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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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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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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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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五年十月二日至八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分別在彰化縣政府及彰化市公所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五年十月十七日於彰化市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八十五年十月十八日中國時報第四十六版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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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依據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八五府建四字第一一三三六九號函副本及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路八五字第一九○七一號函)。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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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除計畫圖背面繪圖者,應請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協調由原計畫擬定機關或工程用地單位有關人員核章外,其餘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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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研究將高速公路南下匝道跨越(立體交叉)至台十九號道路之可行性,以減少交通衝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