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12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田尾園藝特定區(公路公園)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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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121
案件id
MOIO4121-2-005-ee6c3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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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三、五一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四月二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五○一三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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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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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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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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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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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並請台灣省政府轉知彰化縣政府儘速依照左列二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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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落實「城鄉景觀風貌改造運動」,請彰化縣政府將本計畫區列為下(八十七)年度規劃優先實施地區,並剋速擬具具體可行之實施計畫,逕向內政部提出申請辦理都市設計補助費,以創造本地區具有獨特風貌、綠意盎然、適意美質之園藝特定區,並作為該縣之示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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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配合辦理農地重劃,本案將原規劃之園道變更為道路用地部分,在實施農地重劃時,應維持原有園道規劃之構想及其特色,並請彰化縣政府及田尾鄉公所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