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14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部分排水溝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排水溝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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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141
案件id
MOIO4141-2-004-6bab0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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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五月十三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五五六○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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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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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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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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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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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計畫書、圖及其變更圖例名稱應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予以修正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