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161-審議事項-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鼓山區部分第三種住宅區(前峰段二三八、二五四、二五五等地號)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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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161
案件id
MOIO4161-4-005-6df88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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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第一九九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三六四七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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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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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高雄市鼓山區前峰段二三八、二三九、二五四、二五五等地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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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高雄市鼓山區內惟地區缺乏聯合里民活動中心,爰予變更前揭地號土地(面積約○‧一九三公頃)為機關用地,提供里民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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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異議案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