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17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鳳山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公園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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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171
案件id
MOIO4171-2-002-d62f8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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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八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七月廿六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六四一一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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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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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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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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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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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本案部分變更內容(私有地:五甲段一0三二-三地號,面積約六九平方公尺)在公開展覽變更範圍外,應請台灣省政府轉知高雄縣政府補辦公開展覽,以資適法;公開展覽期間若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