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17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4171
案件id
MOIO4171-6-007-55b394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三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八月六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六四三四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圖之核章,請依照內政部八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第六條規定補正。
-
二、案內私有土地部分,請轉知國家安全局補具土地使用協調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