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20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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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201
案件id
MOIO4201-2-002-83892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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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五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五月三十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五七九四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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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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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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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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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