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20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日月潭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特別保護區及水域為電力事業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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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201
案件id
MOIO4201-2-004-92276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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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九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八月十九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六五四一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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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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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本特定區計畫西側,台二十一線公路水社隊道口附近下方東面山谷延伸至潭岸區段,面積約一六‧六三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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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本案係配合行政院列管「興建明潭抽蓄水力發電工程計畫」之重大國家建設,建設相關上池進水口及附屬各項發電設施使用。(詳計畫書前言、變更及更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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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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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准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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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來施工時,應確實依照行政院環保署七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審查台電公司所提「明潭抽蓄水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結論辦理,以確保生態環境與景觀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