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20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工十一」特種工業區為乙種工業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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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201
案件id
MOIO4201-4-011-e6abc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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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七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六月二十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五九八四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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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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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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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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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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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據台灣省政府列席代表於大會中口頭說明,業已遵照行政院函示先將區內之原料及廢棄物清除完竣。本案爰准予過過,惟為避免變更後增加使用強度,影響工業區環境品質,應於擬定細部計畫案時,針對乙種工業區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增列退縮建築及綠化、美化等相關管制內容,並納入計畫書規定,以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