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31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景美溪右岸部分堤防(萬慶街至羅斯福路六段)為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住宅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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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311
案件id
MOIO4311-4-005-2be17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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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八十六年十月三日第四三一次會議審決照案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六年十二月二日府都二字第八六○八一八九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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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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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台北市文山區滬江中學東南側及西側、景美六號公園部分堤防用地(面積約○‧六四四八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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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為配合堤防工程設計調整及學校校園完整,擬變更部分堤防用地為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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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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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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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內容中擬變更堤防用地為第三種、第三之二種住宅區部分、由於毗鄰景美溪,未來於申請新建、增建前,應經都市設計審查,以維都市景觀風貌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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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景美溪水道治理計畫線或堤防預定線如有調整,應請台北市政府依水利法規定程序層報經濟部核定公告,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