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32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瓦斯站專用區、公園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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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321
案件id
MOIO4321-4-006-42590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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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三七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一月三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四二二一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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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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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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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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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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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應請台灣省政府轉知新竹市政府迅就本案超出公開展覽範圍外之部分變更內容補辦公開展覽,以符規定,公開展覽期間如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