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32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河川區、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鐵路用地為鐵路用地兼道路用地使用)」(南屯交流道部分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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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321
案件id
MOIO4321-4-007-bf333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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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三九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七六八○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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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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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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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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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