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33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烏山頭水庫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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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331
案件id
MOIO4331-2-003-5115f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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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三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七六四六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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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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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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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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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