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37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新店都市計畫(捷運系統大坪林站聯合開發用地(捷六))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4371
案件id
MOIO4371-2-005-47bb4a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四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三月二十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四九七一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