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41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台南科技工業區(東區部分)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4411
案件id
MOIO4411-6-009-9fcb97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五一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六月十一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五五九九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法令依據應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四款」。
-
二、計畫案名應請依照「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第十五條規定修正。
-
三、污水廢棄物處理廠、防洪抽水站應自地界周邊分別至少退縮十公尺建築,並應妥予植栽綠化作為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