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421-報告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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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421
案件id
MOIO4421-2-006-ea958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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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四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六月三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五五九一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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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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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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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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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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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准予通過,有關環河快速道路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應一併考量與親水公園、相關設施結合,以提高計畫與工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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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申請變更單位(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處道路組)列席代表說明:因設置福和橋交通匝道需要,原擬變更用地不敷使用,擬於福和橋兩側增列變更部分河川區為道路用地乙節,原則同意,惟新增變更部分超出本案公開展覽範圍,應請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若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由台灣省政府重行修正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