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47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鐵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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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471
案件id
MOIO4471-2-001-86817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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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五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七月十三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五八三五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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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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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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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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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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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計畫書第九頁「事業及財務計畫表」所列預定完成期限,應依屏東縣政府於會中說明辦理進度修正為「八十八年十月」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