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47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醫療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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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471
案件id
MOIO4471-2-002-82e21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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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五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七月廿三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六二一四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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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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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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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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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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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擬興建員山榮民醫院市區門診大樓之地點,係位於宜蘭市火車站周邊地區,面臨十五及二十公尺道路,區位條件尚屬允當。為考量周圍為工業區應有適當之退縮綠化植栽、隔離,俾提供現代化之醫療環境品質,本案應請主辦單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員山榮民醫院)再與土地管有單位(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妥予協調調整用地面積,至少取得0.二公頃以上之土地使用同意相關文件後送部,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