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48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三小段五三一之六、五三七、五三七之三地號機關用地(供北投憲兵單位使用)為公園用地及機關用地(供凱達格蘭文化館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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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481
案件id
MOIO4481-4-005-d2330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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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四三八次會議審決照案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府都二字第八七○四七一四三OO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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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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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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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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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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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於計畫書增列「機關用地內建築物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二公尺,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並應妥予植栽綠化」規定外,其餘准予通過,並請台北市政府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