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52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私立元智大學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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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521
案件id
MOIO4521-2-001-6b52b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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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四五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八月五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六二二四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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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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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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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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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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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涉及行政院八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台八十一內字第二六二七四號函示:農業區變更為可建築用地,一律以區段徵收開發方式之規定,應請台灣省政府就其開發方式另行專案報院核示,再依院核示內容納入計畫書規定,俾據以執行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