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52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文山區機關用地(供公訓中心使用)及東南側公園用地為台北市立台北大學用地計畫案」覆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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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521
案件id
MOIO4521-4-008-a8787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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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四三四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府都二字第八七O二O八三四○O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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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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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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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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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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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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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台北市政府協調教育部通盤檢討『大學及分部設立標準』有關規定,以避免影響台北市立台北大學設校計畫。」七、案經台北市政府八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府都二字第八七○五八○八三○○號函檢送覆議報告書申請覆議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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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部都委會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四四一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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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經教育部八十七年三月三十日大學校院設立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原則同意籌設市立台北大學。有關機關用地(供公訓中心使用)擬變更為台北市立台北大學用地,同意辦理;至於公園用地擬變更為台北市立台北大學用地部分,因坡度陡峭且違反現階段公園綠地政策,應維持原計畫,不予同意變更。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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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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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八十七年三月三十日大學校院設立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原則同意籌設市立台北大學。有關機關用地(供公訓中心使用)擬變更為台北市立台北大學用地,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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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公園用地擬變更為台北市立台北大學用地部分,採納台北市政府左列覆議理由,同意辦理,惟應納入計畫書內規定,以利執行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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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後該地區公園用地面積仍有一八.六九公頃,佔該地區計畫總面積之二八.一二%,不影響該地區之公園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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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後仍保持原地形地貌,予以植栽綠化,並開放供公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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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產生山坡地過度開發之疑慮及支持現階段公園綠地政策,本案於計畫書增訂「變更公園用地部分不得開發使用,其建蔽率及容積率均為○%,並考量在維護生態環境前提下,進行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育與綠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