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53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營擴大都市計畫(1部分綠地為道路用地、住宅區2部分鐵路用地為綠地、住宅區、道路用地3部分水溝用地為水溝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4531
案件id
MOIO4531-2-001-9924c3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四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九月十七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七七三三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六年十二月卅一日第五四三次會議決議。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法令依據應增列「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決議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