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58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磯碕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商業區、農業區、漁業養殖專用區、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保護區、漁業養殖專用區、農業區、學校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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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581
案件id
MOIO4581-2-004-e554c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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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一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十月一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六八○五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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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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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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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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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