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0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五峰旗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堤防用地兼道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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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01
案件id
MOIO4601-2-003-0421c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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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六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七年十一月廿七日八七府建四字第一七二七八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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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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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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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位置:詳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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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