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0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南港區中南段四小段八三四地號等八筆第三種住宅區土地為機關用地(供區民活動中心等多功能使用)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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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01
案件id
MOIO4601-4-006-2e6d5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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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四四一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七年十一月四日府都二字第八七○八○五六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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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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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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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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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未填列。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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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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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請比照本會第四四二次會議決議,增列「機關用地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四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二公尺;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並應妥予植栽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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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文字錯誤部分,應予補正,並請補具公民團體對本案之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