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51-審議事項-第一案:內政部為「變更桃園航空貨運園區暨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及都市設計變更暨訂定都市設計管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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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51
案件id
MOIO4651-4-002-0c414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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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交通部八十八年二月九日交總密八十八字第○○一○六號函為配合行政院核定「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需要,申請由內政部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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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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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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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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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至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分別在桃園縣政府、大園鄉公所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八年三月三日,假大園鄉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台灣時報第三十二版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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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依據交通部八十八年四月十六日交總八十八字第○二四四二七號函辦理)。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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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計畫案除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1,係為配合交通部民航局推動本計畫區區段徵收開發作業先行同意調整原計畫之道路用地、住宅區及變電所用地為原非都市土地編定外,其餘擬變更內容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