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51-審議事項-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低密度住宅區、商業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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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51
案件id
MOIO4651-4-009-fb6b9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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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五五一次會議審決『不予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八年四月三日八八府建四字第一四九九五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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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暨本部八十六年二月十七日台(八十六)內營字第八六七二二七八號函頒「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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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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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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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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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不予通過」,維持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