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7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擬(修)訂台北市北投溫泉親水公園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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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71
案件id
MOIO4671-4-009-90c10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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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四四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八年三月四日府都一字第八八○○三五四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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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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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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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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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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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經提本會八十八年四月六日第四六三次會議審決略以:「一、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二、左列向本部陳情意見,請台北市政府先行研酌後,併同前開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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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_TABLE:t007〕」七、案經簽奉核可,本案由本會委員李委員威儀召集馮委員正民、黃委員武達、陳委員銀河、黃委員世孟、侯委員錦雄等專家委員,及林委員大煜、張委員元旭等機關代表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本(八十八)年五月五日前往實地勘查完竣,並分別於本(八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五月十九日、六月二日召開三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