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69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高雄縣政府函為「擬定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鳳山厝部分)(原農業區變更零星工業區)細部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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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691
案件id
MOIO4691-4-013-17a02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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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八年四月十四日第五七六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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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細部計畫區北側之現有道路究係私設道路抑或既成道路?又該道路規劃作為綠帶使用時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及影響人車之通行?請高雄縣政府查復後再提會討論。」,案經高雄縣政府以八十八年六月八日八八府建都字第九八七一七號函復前省都委會並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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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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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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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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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內容:詳前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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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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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以下二點外,其餘准予通過,並退請高雄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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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細部計畫圖部分,准照該府八十八年六月八日八八府建都字第九八七一七號函送之細部計畫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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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部分,增列:(二)、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應留設二分之一以上種植花草樹木,以美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