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31-審議事項-第七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工業區分類專案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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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731
案件id
MOIO4731-4-008-4993a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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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委會八十七年九月十七日第四十三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七月七日八八府建都字第一二○八八七號函檢附圖說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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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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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十月十六日八五府建四字第一六七七七六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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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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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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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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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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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第二點修正為「二、甲、乙種工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二一○。建築基地於申請建築時,應指定建築物前、後院及兩側均需退縮建築(前院深度至少為六公尺,後院深度至少為四公尺,側院深度至少為四公尺),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至少百分之五○需綠化植栽,以為安全隔離,及提升環境品質。」二、高雄縣政府列席代表建請將工四工業區修正變更為乙種工業區部分,請該府補具公文敘明事實及修正變更之理由後同意採納,否則仍維持原送審議草案為甲種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