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3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南區(喜樹、灣裡地區)細部計畫(部份住宅區、公園用地為防洪抽水站用地、道路用地暨部份住宅區為公園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4731
案件id
MOIO4731-4-012-6e7670
概要說明
-
說明: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委會第一九○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八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八八南市工都字第一一二一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
-
(二)台灣省政府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八八府建四字第一四五七○二號函。
-
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變更面積與事業財務計畫表內所載之面積不儘相符及變更範圍鄰近使用分區著色錯誤,請台南市政府查明補正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