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51-審議事項-第十案:台灣省政府逕為「變更蘆洲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公園用地、停車場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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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751
案件id
MOIO4751-4-011-9aa59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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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為配合台北捷運系統新莊線蘆洲支線之建設計畫,申請由台灣省政府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送計畫書圖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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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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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七十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台七七內營字第五八四六九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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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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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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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刊登於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台灣新生報,自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起至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止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蘆洲市公所舉辦公開說明會,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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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案經簽奉核可,由徐委員淵靜(召集人)、陳委員博雅、黃委員武達、李委員威儀、歐陽委員嶠暉、汪委員桂生、倪委員世標等組成專案小組,上開專案小組已於八十八年十月五日召開會議審查完竣並獲具體結論,小組意見詳初審意見附錄。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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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案情較為複雜,且台北縣政府對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所提蘆洲捷運機場規劃位置尚有意見,故由本會專案小組重新研提具體意見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