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案名: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立法院黃委員昭○轉高雄市青果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蔬菜商業同業公會高雄果菜分類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建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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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雄果菜批發市場於民國六十四年遷建現址,佔地約一五、○○○坪,惟實際交付市場使用僅八、五○○坪,其餘六、五○○坪尚未交付之市場用地業經高雄市政府早已辦理徵收,並復於七十五年編列行政救濟金一一○、五九四、四七五.五六元,經高雄市議會審查通過在案,並已由大部分地主提領搬遷,只有一少部分地主拒領補償費尚未遷移,導致現有場地面積狹小,多年來高雄市政府對此案的處理,不但顯示政府之公權力不彰,同時又嚴重構成違法事實明顯圖利他人,現又計畫將該市場用地變更為道路用地,將市場遷移楠梓段,市府本末倒置之決策,引起全體業者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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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府為抒解科工館未來車潮而計畫開闢十全路之用意,本會業者當能體認,惟在開闢道路之同時,應全部取回市場計畫用地供業者使用。因現有場地本已不敷使用,若十全路自現有場地貫穿,再重建圍牆,預留通路,交易場地將剩下三分之一,致使三分之二業者無場地可供使用,勢將導致本市果菜供應終將失衡,且現有停車場被毀,現址恐已無使用效益。設若將現有批發市場廢棄,現供應本市之果菜市場將仰賴他縣市市場供應,因此本市零售小販勢必轉至鄰近市場交易,批發市場無生意可做,不能生存,誠有失政府應維護人民生計權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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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楠梓段擬新建之批發市場,位處於高雄市北區邊陲地帶,緊沿著台一號省道,交通複雜擁塞,原本狹隘又畸形的腹地又夾雜著家禽、肉品拍賣電宰場,使得新建市場對外須面對高雄煉油總廠,隔壁仁大工業區所排放的毒廢氣之苦,對內須終年與畜品、禽品之糞便、污穢內臟所滋生的病毒惡臭之害,設若涉入果菜中流入市場販售,將造成恐慌、影響市民健康甚距,不能不慎之,無怪乎楠梓當地居民和民代均極力反對肉品家畜市場之設立,懇望鈞座予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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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議應俟高雄市政府取回原計畫全部市場用地,重新規劃無爭議後,再辦理核定事宜。
部都委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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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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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說明該市現有果菜批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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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遷建至楠梓段,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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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之政策決定,且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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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高雄市都委會多次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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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爰併決議文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