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78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綠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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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781
案件id
MOIO4781-4-011-11731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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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計畫案前經本會八十八年六月八日第四六六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案開發者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逕向本部陳情列席說明,建議將原桃園縣都委會之決議附帶條件修正為:『申請人應配合工商綜合專用區完工期程興闢十五公尺道路,以紓解所產生之交通量』,以減少投資疑慮,加速投資乙節,經桃園縣政府與會列席代表表示同意重提該縣都委會再行檢討,本案退請台灣省政府轉知桃園縣政府就上開陳情意見再提該縣都委會審議,並併同左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圖後,再提會討論」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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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准桃園縣政府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府工都字第二五二三七三號函,依上開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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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提經該縣都委會八十八年十月七日第十三屆第十次會議決議:「維持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十二屆第十二次委員會議決議」在案,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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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准照桃園縣政府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府工都字第二五二三七三號函提之處理意見通過外,其餘依本會八十八年六月八日第四六六次會議決議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