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2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原都市計畫區三民區部分第四種住宅區(大港段二八二一及二八二一之一地號)為機關用地(本府警察局相關單位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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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821
案件id
MOIO4821-4-014-095b1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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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八十八年十月十二日第二四四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八十九年元月十四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一五一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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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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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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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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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