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2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為特種工業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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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821
案件id
MOIO4821-4-016-512d8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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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七日第四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八十九年一月五日八九府建都字第○○○四一六號函檢附圖說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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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單位:高雄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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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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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八十八年六月四日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五六九八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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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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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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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變更範圍內林園鄉溪州段八○八—五五七、八○八—五五九、八○八—五○五、八○八—五六六等四筆地號土地未在草案公開展覽範圍,為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規定,應請高雄縣政府剋速補辦公開展覽,如於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同意變更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否則應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