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841-審議事項-第四案:內政部逕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區、農業區為河道用地暨部分道路用地為河道用地兼道路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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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841
案件id
MOIO4841-4-007-90eb5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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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經濟部水利處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經(八八)水利政字第A八八五○五三九六八號函為辦理「新竹、台南科學園區排水改善計畫」及行政院列管「擴大內需公共工程計畫」需要,爰依「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並檢送計畫書圖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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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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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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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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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八十九年元月二十八日至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分別在台南市政府及安南區公所公開展覽三十天,並於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於安南區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中華日報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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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台南市政府八十九年三月七日八九南市都計字第二○六九五七號函)。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