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案名:
【附表三】變更冬山︵順安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明細表
陳情編號:
1
陳情人:
縣政府
陳情地點:
計畫區
陳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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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計畫說明書規定全區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惟經辦理市地重劃意願調查及評估結果,難以執行,為顧及民眾權益及使計畫區能均衡發展並符合公平負擔公共設施之原則,修正開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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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小區整體開發構想,將未開闢且可於細部計畫中規劃之公共設施用地併入鄰近使用分區,於自擬細部計畫整體開發時,依土地開發及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劃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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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新調整道路系統,除保留、拓寬、增設部分商業區、住宅區進出之主要道路聯外道路外,將屬住宅區及商業區內,可於自擬細部計畫整體開發時規劃之細部道路廢除,併入鄰近土地使用分區,以利小區整體開發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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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為維護現有水利溝渠之排水功能及提供親水空間,應將水利用地予以適當保留。
建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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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刪除全區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之規定,改以小區自擬細部計畫整體開發︵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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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將未開闢之市場用地︵市一、市二︶、停車場用地、公兒七變更為商業區,公園用地︵公一、公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公兒一至公兒六︶變更為住宅區併鄰近使用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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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二、四、九號道路,維持原計畫。三號道路由十二公尺拓寬為十五公尺。七號道路向西側延伸至計畫範圍線。八號道路向東側延伸,以現有道路為準向兩側拓寬為十二公尺,至住宅區與農業區分區界線止。變電所西側,住宅區與農業區間;加油站西南側,農業區與住宅區間;加油站南側,農業區與住宅區間,由義成路至永
業務單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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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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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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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酌予採納。部分修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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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安路以現有道路中心修正為八公尺東迄台九線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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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小二東側之南北向道路,永安路至南側計畫界段修正為十二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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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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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安路擬拓寬路段連向計畫外部分之東西兩側並未規劃聯絡道路,考量實際交通情形酌予修正道路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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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統一道路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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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意採納。
部都委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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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宜蘭縣政府列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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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表示,永安路負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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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性東西向道路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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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功能,其道路寬度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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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寬為二十公尺,故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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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都委會決議3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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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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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路以現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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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心修正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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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尺東迄台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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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