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4991-審議事項-第十七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樹(九曲堂地區)都市計畫(機十一機關用地增加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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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4991
案件id
MOIO4991-4-019-6deaf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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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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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八十九年七月十八日第五十四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八十九年十月九日八九府建都字第一七五八九五號函檢附圖說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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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令依據:(1)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2)高雄縣政府依內政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四二七九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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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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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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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